简述医疗社会保险费用分担的形式。
(1)定额自付。即被保险人每得到一次门诊或住院服务,都自付一定数量的医疗费用,超出部分由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承担。
(2)按比例自付。即受保人要支付其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这种比例叫共付率。
(3)扣除保险,也叫起保线或起付线。即由病人自己支付医疗社会保险机构规定报销的医疗费用最低限额以下的部分。医疗社会保险机构规定报销的医疗费用最低限额就是起保线或起付线。
(4)最高自付限额。即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承担超过某一数量,或超过被保险人家庭或个人收入一定比例的医疗费部分,个人自付的医疗费有最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