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下列句中加着重号的词哪些用的是本字,哪些用的是通假字,并说明如何区分本字和通假字。
(1)爲叢【爵】者,鸇也。
(2)宣子驟諫。公患之,使鉏麑【賊】之。
(3)選賢【舆】能,講信脩睦。
(4)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數矣
(2)和(4)用的是本字;(1)和(3)用的是通假字。本字是根据词义而造的,是形义统一的。(2)中的“贼”是“杀”义,与“戈”相关;(4)中的“道”是“规律”义,可以追溯到其本义“道路”,与辶(辵)”相关,词义与字形统一,用的是本字。通假字是用来记录同音词的字。(1)中的“爵”是“雀”的意思,“爵”和“雀”同音,而用一个“爵”记录;(3)中的“與”是“推举”义,“與”和“举”同音,而用一个“與”记录。“爵”“與”用的是通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