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试分析社会保险税的特点。
答:社会保险税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税收,其特殊性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1)专税专用,社会保险税与一般税收不同,其资金来源和用途是直接挂钩,具有“专税专用”的性质。一般税收人库后要纳人政府预算,用于执行国家职能所需的各面经费开支。社会保险税人库后则是按照不同的保险类别分别纳人各专项基金,专款专用。(2)累退性,社会保险税虽是以工薪收人额为课税对象,而工薪收入额也是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课税对象,但两者相比,社会保险税具有明显的累退性。这不仅表现在社会保险税只对工薪收人额课税,而将包括资本利得、股息所得、利息所得在内的非工薪收人完全排除在外,从而使高收人者的社会保险税税负相对较轻;还表现在社会保险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并只对一定限额以下的工薪收人额课征,超过规定限额部分的收人免交社会保险税,从而使得高收人者交纳的社会保险税占其收人的比例远小于低收入者。(3)有偿性:社会保险税同一般税收的一个重大区别,是其带有某些有偿性的特征。这就是,只有参加社会保险的人现在纳税,将来才有资格享受社会保障的利益,虽然将来社会保障的受益值并不决定于投保者实际所支付的税款,而是要根据投保者的具体条件和国家的经济状况加以确定,但在形式上它却是同投保人实际所交付的税款有着内在联系。这就使得社会保险的参加者感到他们领取社会保险津贴是一种权利,而不是恩赐,是政府对其以前所缴社会保险税的一种偿付,而不是政府无偿给予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