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明代官报的发展状况。
明代恢复了宋代诏令章奏传报和官报制度,设有通政司,它出纳王命,掌管宫廷内外章奏并发布官报,是朝廷政事信息总汇,也是朝廷喉舌。通政司接到朝廷内外文武官员和政府各部门的章奏后,挑选特别重要的请皇帝审批,称之为“批红”,“批红”后的章奏再交还内阁,内阁把它们交给六科,由六科抄发给有关单位,那些材料经审批编辑就成了邸报,可传京城内外,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准外传。各省的行政、军事长官都派有传报京城信息的提塘官驻在京师,他们可去六科抄录那些经过审批的邸报内容,然后传报给各地方政府。明代邸报仍以手抄为主,由于需要抄的邸报数量较多,京城有人专门以抄报为业,称为“抄报行”,16世纪中叶,明朝政府允许民间自设报房,翻印邸报稿件,公开出售,人称京报,公元1638年,邸报开始以木活字印刷,这为邸报大量复制、大量发行创造了条件。活字印刷是明代官报业务上的重大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