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提倡批评报道要有回报和交待?为什么要注意结果和效果?
新闻批评不是为了批评而批评,也不是为了展示和渲染消极、落后的东西,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而是为了指出缺点,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帮助同志。因此,一定要注意讲究实际效果。通过新闻批评,要使群众看到批评的缺点是可以克服的,从而树立起前进的信心。这就要求批评报道要有个回报和交待,要善始善终,努力促成问题的合理解决。特别是对来自群众的批评稿件,更应当有明确的交待。一般情况下,批评之后,要争取被批评者做出检查,做出公开的自我批评,并说明他们改正被批评的那些错误的情况。批评有头有尾,善始善终,给出结果,说明新闻批评有力量、有效果,同时也说明新闻机关本身有威信。新闻单位不应把批评稿件见报或播出作为完成批评报道计划的标志,而应在稿件发表后继续同被批评的单位和个人取得联系,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反应,向受众做连续报道,并努力促成问题的合理解决。如果被批评者对批评还缺乏认识,可以通过连续报道进一步作具体的批评帮助和转化工作,可以依靠新闻舆论的力量促进这种转化;如已认识错误,则可促使他们落实纠正错误的措施和改进工作方法,这样既可以巩固批评的成果,又能达到教育干部和群众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