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资本主义国家的新闻职业道德条律?
为了加强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修养,更好地通过行业自律来规范新闻职业行为,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一些行业公约、职业准则、记者守则等等。以美国为例,自1908年起,就先后制定过《记者守则》、《报业信条》、《记者道德条例》等几个专门的新闻职业道德条律。这些道德条律对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规范都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1923年美国报纸编辑人协会通过的《报业信条》,就提出了以下7条要求:(1)责任;(2)新闻自由;(3)独立;(4)诚信;(5)公正;(6)正直;(7)庄重。资本主义国家的这些新闻职业道德条律对于约束新闻业及新闻从业者的不良行为,调整新闻业同社会的关系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它是属于资产阶级的道德范畴。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局限性,这些道德条律往往难以在实践中落实。当某种利益需要时,一些新闻媒介和新闻从业者常常会表现出利己主义的倾向,导致出现新闻失实、造假、诬陷、毁誉,以及新闻从业者受贿、行骗、以稿谋私和黄色新闻泛滥等严重违背新闻职业道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