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文学文本及其与文学作品的关系?
在专用概念层次上,文学文本与文学作品有着比较清楚的区别:文学文本是指由作者创作出来有待于读者阅读的语言系统,而文学作品则是指已经读者阅读并赋予特定意义的语言系统。简言之,文学文本加读者阅读等于文学作品。将文学文本与文学作品区分开来,主要意在表明两点:第一,文学的意义建立在文学文本的语言组织基础上,离开了语言组织不存在意义;第二,读者才是把文本意义现实化的关键角色,其阅读既可以寻求作者原意,也可以发现新的开放的意义空间。在一般地使用术语时,文学文本与文学作品之间的区分往往并不明显,两者有时都可以不加区分地用来指文学这种语言艺术品。如“这篇作品写得不错”中的“作品”完全可以换位“文本”而不影响原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