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文学流派的特点。
文学史上的文学流派,一般来说,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的特点:(1)一个文学流派内部的作家总有着相同或相近的文学观念和审美理想。这种共同的文学观念与审美理想往往是由于共同的时代氛围、生活经验而生成。唐代的田园山水诗派,那些作家如王维、孟浩然、储光羲等人由于各种原因都过着一种恬淡的生活,王维是半官半隐,孟浩然几乎始终是一个隐士,而储光羲也只做过几任微不足道的小官,因而在他们的诗歌之中都传达出一种淡远自然的生活情绪,虽然有时他们也会有心灵的冲动,他们的诗歌在传统方面是陶渊明、谢灵运诗歌的继承和新变。因此,后代的文学史家才会将他们归为一类诗人。很难想象将文学观念和审美理想不一致的作家视为一流。比如鲁迅和郁达夫的关系不错,但在文学史上只能视为两个作家的个人联系,他们的创作趋向是显然有异的。(2)一个文学流派内部的作家,他们的文学创作大抵会表现出类似的文学风格和美学趣味。共同的文学风格是一个文学流派成立的重要因素。例如“江西诗派”的得名由于地域,这样说其实是不准确的,如被列为诗派中“三宗”之一的陈师道是彭城人(今江苏徐州),而韩驹是蜀人,所以杨万里为《江西宗派诗集》作序时就说,“江西诗派”之成立“以味不以形”,即是以诗歌的诗味即风格特色为依据的。在文学风格方面最为直观的就是作品的语言层面,如唐代的韩孟诗派和以白居易、元稹为代表的诗歌,这两派诗人在不少方面存在差别,但诗歌风格,尤其是他们诗歌语言之间的不同取向是他们归属不同诗派的最主要因素之一。风格还往往体现在文学题材的选择上,因为题材的选择总是与一定的文学倾向和美学趣味相联系。如盛唐时代的田园山水诗派与边塞诗派的成立,与他们各自的题材选择特点就紧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