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西方典型论的三个阶段。
典型的概念,基本上由西方文论创立的。它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7世纪以前,西方的典型观基本是类型说。18世纪时狄德罗就认为:如果“屠瓦拿财务员是某一守财奴”、“格里则尔神父是某一伪君子”,而文学作品中的“守财奴”和“伪君子”却“是根据世上所有的一切屠瓦拿和格里则尔来形成的。这要显出这类人物的最普遍最突出的特点,这不是恰恰某一个人的画像”。第二阶段:18世纪后,开始了由重视共性到重视个性的转变,形成了个性典型观占主导的时期。黑格尔便是这种观点的代表。第三阶段:19世纪80年代末,马克思主义典型观趋于成熟,把人类的典型理论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进入20世纪之后,由于艺术中心的转移,西方关于典型的研究相对显得沉寂,而马克思主义典型观却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得到应用和发展,并成为中心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