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作品说明抒情的语法策略。
所谓抒情的语法策略,是指从语言的结构方式(包括词语的构成和变化、词组和句子的组织)这一角度强化抒情效果的方法和手段。成熟、杰出的抒情作家都深谙此道。比如,诗人有所谓的“诗家语”,它指的是与通常语言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诗家语常常打破既有的语言规范,追求某种特殊的语言效果。“春风又绿江南岸”中的“绿”字已经改变了词性,由形容词变成了动词。“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六个名词堆出了六个鲜明的形象,而没有采用通常的名词+动词句式,这极大地削弱了其叙事功能,变相地强化了其抒情功能。即使非有叙事功能不可,诗人也常常使用方位名词(东西南北、前后左右、内外上下等)或副词来代替动词,尽量不用动词,意在强化其抒情效果。“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辛弃疾《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除了“转”和“见”字,没有其他动词。即使非用动词不可,诗人也常常以之造成拟人或通感的效果。“‘红杏枝头春意闹’,着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云破月来花弄影’,着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王国维《人间词话》)这两句诗之所以能够点铁成金般地“境界全出”,是因为它们利用动词制造了拟人或通感的效果。“闹”或“弄”字因为与“春意”、“花”连在一起而产生了一般陈述句无法产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