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个性和文学风格的关系是怎样的?
(1)文学风格是创作个性的体现。创作个性是小于文学风格的概念,它属于文学风格的主观方面,在与客观方面结合之前,它只是潜在于作家的内心,表现为作家独特的个性气质、人格精神、艺术情趣、审美追求和文学才能等。创作个性作为一种艺术品格,是作家在生活和创作实践中所养成的相对稳定的个人气质、人格情操、审美理想、艺术志趣、创造才能和写作习惯等精神特点的总和。(2)文学风格是创作个性的外化和形式化。正是作家的精神特点自动地控制着作家的创作活动,使他以独特的身份和视点去观察、感受、认识和表现生活,抒发自己的情怀,用个性化的语言构筑起一个他人所无、己所独有的艺术世界。在这个独特的艺术世界里,作家到处留下了个人的印记,从而呈现出与众不同的风貌。因此,创作个性不仅是形成文学风格的内在根据,而且要求外化和形式化,在对内容和形式的有机整合中转化成文学风格。题材等内容方面的特点,体裁等文学类别方面的要求,语言、文学技巧等形式方面的规则,诸如此类的客观因素固然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文学风格,但在一个成熟的作家那里,都无不为其独特的审美个性所把握、浸润、渗透、点化和整合。(3)文学风格和创作个性的关系可以这样说:风格是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经创作个性的有机整合后所显现的独特的艺术风貌和格调;创作个性是风格的灵魂。当它一旦诉诸创作实践并与客观方面相结合,便成为文学风格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一方面,它是作为文学风格的内在根据而存在,由此我们可以推断文学风格形成的主观原因;另一方面,它又是作为文学风格的构成而存在,我们又可以凭借作品所呈现的风貌来判断作家的创作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