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410)文学消费与文学接受的区别是什么?
文学消费与文学接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1)性质不同。文学消费既指不含阅读活动的购买、占有文学产品的物质消费行为,又包括阅读、欣赏作品的精神消费活动。购买、拥有而未曾进入阅读属于文学消费行为,需要物质购买力,却不能称之为文学接受活动。文学接受专指审美文化范围内阅读、欣赏文学作品的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它的前提条件是阅读,是为欣赏而阅读;它的对象是文学物质载体中的精神内涵,它的性质是积极能动的主体审美活动,购买、拥有是阅读的前提。(2)角度与侧重点不同。角度不同:文学消费属于文艺社会学范畴,是文学的生产、出版、传播与消费整个流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尤其关注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之间的辩证互动关系;文学接受则是从审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探讨创作、作品与阅读、接受的关系,突出接受主体精神活动中的审美反应与再创造性。侧重点也不同:文学消费以生产、产品与消费之间的关系为重点,而文学接受则侧重在对作品形象及其意蕴的把握与再创造。总的来说,文学消费是文学接受的必备条件与初级状态,文学接受是文学消费的现实延伸与高级状态;文学消费包括但并不等于文学接受,文学接受是文学消费的最终完成与价值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