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德国社会公营广播电视体制的特点。
德国的社会公营广播电视台目前仍占重要地位。这些社会公营台依法自主经营,一般没有广播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总经理三套机构。这样的管理体制保持了广播电视的相对独立性,但各州的执政党派一般仍能通过各种方式发挥主导作用。(2分)公共广播电视的经济收入来自于听众、观众每月交纳的收听费、收视费和节目广告费。(1分)广播法规要求公共广播电视向公众提供广泛而充分的信息,认真负责地报道新闻和公共事务,尊重公众不同的思想和信仰,考虑各方面的兴趣和需要,并保证各政党、团体、教会都能平等地使用广播电视。(2分)政府可以通过电台、电视台发布正式通告,但无权提供节目或干预节目制作。(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