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英国公私合营广播电视的情况和特点。
英国1955年开放商业电视,1973年开放商业广播,由独立广播局进行管理。新广播法实施后,独立广播局撤消,代之以独立电视委员会和无线广播局。这是两个依法组建的国家管理机构,前者负责商业电视,后者负责商业广播,它们有权颁发经营许可证,颁布实施相关的行政法规。英国商业广播电视实行的是公私合办的体制。上述国家管理机构负责建造和经营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然后通过招标竞争,向私营广播电视公司颁发许可证,让它们租用国家设备播放节目。这些私营公司在节目播放时插播广告,获得经费和利润。目前有三个全国性电视频道、二个全国性电视、一批地方电台电视台。除此而外,还有一些私营的卫星电视、有线电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