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逻辑在谈判中的破立作用。
(1)谈判双方要想实现目标,取得谈判的胜利,都面临着“立”与“破”的双重任务。“立”就是证明,这需要运用恰当的论证方法,组织好真实、充分的论据(各种依据),雄辩有力地证明自己目标的“真实性”或正确性;“破”就是反驳,也要运用有效的方式、翔实的依据,去揭示对方在目标、依据以及方法上的“虚假性”或荒谬性。
(2)针对谈判的性质,在“破”与“立”的问题上还必须掌握好分寸,既要有所进取,又要有所退让。“破”与“立”交错运用、相辅相成。
(3)在谈判过程中,根据不同阶段的交流、磋商形势,有时需要着重树立自己的观点,为实现目标建立基础,则应以“立”为主,处于守势地位;有时需要“反击”对方的“攻势”或者进而“猛攻”对方的虚弱之处,又应以“破”为主,这时又处于“攻势”位置。只有能攻善守,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一般来说,在谈判过程中,应以“立”和“守”为基础,因为谈判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目标,满足需要,而不是完全压倒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