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整理信息的要求。
信息整理是谈判决策的基础性工作,为了使决策工作富有成效,在信息整理问题上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迅速及时;
迅速及时是针对信息的时效而言的。信息整理是决策工作的一个中间步骤,如果搜集的信息数量多而整理效率低、速度慢,就可能使许多时效性强的信息失去作用或者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在经济活动节奏加快、社会环境瞬息万变、各种信息不断生成、信息寿命明显缩短的情况下,为了充分发挥信息的价值,占据主动地位,取得竞争优势,对信息的整理工作必须迅速及时。
(2)准确无误;
准确无误是针对信息的内容而言的。信息的准确无误,是有效利用的前提和基础。整理信息的目的是揭示资料的本质含义,使其更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现实状态和相关环境。整理信息的人员具有主观能动性,其观点、能力、经历、学识、方法、经验等因素都可能影响信息的选择、归纳和概括。尤其是对一些观点不明朗的信息,如果整理人员的认识偏颇、能力有限、经验不足、方法欠妥、主观臆测,那么,就可能出现误解与偏见。如果以这些带有偏见与误解的信息作为决策的依据,就有可能使决策出现偏差,从而导致不良后果。
(3)简短精练;
简短精练是针对信息的表述而言的。简短精练即要求使用简单明了的词语、数据或公式等来表述完整的信息内容。应用简短精练的语言表述信息,可以使决策人员准确地把握谈判面临的主要问题,以此为依据顺利地开展工作,迅速地做出相关决策。
既要做到语言表达简短精练,又要做到反映的内容完整准确,这具有相当的难度。这就要求对信息要去粗取精、精益求精,对表述信息的语言要反复推敲、删繁就简、浓缩提炼。
(4)明确具体;
明确具体是针对信息的实用而言的。整理信息的目的是为谈判决策提供依据,每一项具体的谈判决策都具有特定的决策内容,特定的决策内容决定了所需材料的针对性、明确性和具体性。整理信息的明确具体对于某项决策活动来说,应该符合谈判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的具体要求。这就是说,在整理材料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整理材料的目的是为具体的决策活动提供可靠依据,以具体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作为筛选、取舍、补充材料的主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