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安排节奏的原则。
口语表达中的节奏安排必须遵循内容与形式相结合、整体与细节相结合、重复与变化相结合的原则。(1)内容与形式相结合。所谓内容与形式的结合是指任何口语表达的节奏,一方面必须服从讲话内容的需要,根据讲话内容来安排讲话的节奏;另一方面,又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声音形式上,通过具体的声音形式使节奏得以体现。(2)整体与细节相结合。所谓整体与细节相结合是指讲话的节奏虽然需要通过具体的声音细节才能得到体现,但是在考虑和确定讲话节奏的时候,必须首先着眼于讲话的全部内容和整体框架。只有统筹兼顾了全篇讲话,才可能对具体的声音细节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从而确保讲话节奏的理想体现。(3)重复与变化相结合。可以认为节奏的本质是声音的回环往复,即相似的语气、分量和语势有规律的重复。但这种重复绝不是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有变化的重复。也就是说,重复中有变化,变化中有重复,节奏是重复与变化相结合的产物。没有重复的变化不成其为节奏,而没有变化的重复同样不成其为节奏。节奏中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节奏所重复的内容就是需要变化的内容。其次,相同的声音组合在整个讲话过程中回环往复重复出现的时候,也是有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