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政府治理理论的基本观点。
政府治理理论是与新公共管理理论同时发展起来的一种行政管理学说,它是在治理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种理论认为,政府具有多种性和复杂性,因此需要放松规制,政府只掌舵而不划桨,只当裁判员而不当运动员;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公民之间应建立平等协商和合作的关系。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中,应该让私营和志愿性机构愈来愈多地参与服务供给和战略性决策;私营组织、中介机构将越来越多地承担过去仅由政府来承担的公共责任。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上,政府可以采取合同承包的方式,由民营机构、非政府组织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治理理论与新公共管理理论相互补充,其主要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