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雷格斯的理论,在“过渡型”社会里,行政行为有哪些特性?
雷格斯认为,由于其特定社会环境的影响,在过渡型社会里,行政行为有几种常见特性。(1)该社会的行政行为已出现专业化分工趋势,但又未能有效实现完全的或者说真正的专业化分工,往往难以与其他社会行为区分开来。(2)专业化的行政机构已设立,但不能正常运作,功能有限,许多职能的发挥还需要由其他社会机构,甚至是宗族、同乡会等传统机构来完成。(3)正式建立起来的行政制度由于各种传统势力的影响而不能起到应有的规范及约束作用,往往成为摆设,形同虚设。事实上,这些特性正是与该行政系统所处社会形态的基本属性相一致的,且呈现出由融合型行政模式向衍射型行政模式过渡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