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传统行政权力相比,现代行政权力有哪些不同特点?
(1)行政权力的自主性增强。在传统社会不存在有明确界限的行政权力。到了近代,由于工业革命所导致的社会分工的加剧,资产阶级革命后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学说付诸实施,使行政权力走出混沌状态,从立法、司法等政治权力中分离出来。行政权力的自主性带有较强的相对性。(2)现代行政权力作用范围日益广泛、内部功能日趋分化。随着大工业时代的发展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现代行政权力结构十分复杂和庞大,功能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进入20世纪以后,行政权力的地位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覆盖范围日益广泛,并常常出现行政权力凌驾于立法权力和司法权力之上的情况,国家行政机构的数量急剧增多,各种行政委员会纷纷成立,职能分工更加专门化,内部结构十分复杂,行政人员队伍日益膨胀,行政事业费用大量增加,公共管理的成本越来越高。行政权力成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3)现代行政权力另一表现是其为法理型权力。它是建立在合理性的法律和有技术专长的官吏基础之上的。与传统行政权力相反,现代行政权力明显地表现为职位权力大于个人权力,法律权威高于人格权威,正当性的法律在现代社会里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必须服从行政权力的权威。由于现代行政权力行使的可预计性,行政组织运行的稳定性和效率也就大大提高。现代行政权力系统不是家长制或世袭制的行政体制,而是一种发达的官僚制,行政官员的职权、责任和权利义务等都由法律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