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防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
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领导和管理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决定人民解放军的编制和体制;并依照法律、军事法规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武装力量成员。另外,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编制国防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国防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和人民武装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有关方面的工作;领导和开展国防教育;领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的建设和征兵、预备役工作以及边防、海防、空防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