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城市社区居民会议的职权。
居民会议的职权是: (1)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 (2)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3)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制定居民公约,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5)讨论同意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人中给予居民委员会成员适当的生活补助; (6)讨论决定兴办本社区公益事业所需经费的筹集及监督有关收支账目。
简述城市社区居民会议的职权。
居民会议的职权是: (1)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 (2)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3)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制定居民公约,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5)讨论同意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人中给予居民委员会成员适当的生活补助; (6)讨论决定兴办本社区公益事业所需经费的筹集及监督有关收支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