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主要职权。
(1)领导权和执行权。(1分)(2)行使部分立法权。(1)(3)批准决定权。(1分)(4)人事任免权。(1分)(5)行使部分司法权。(1分)(6)有权解散立法会。(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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