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中国共产党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
答: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担负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中国共产党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村党支部的工作来实现。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规定,村党支部承担的主要工作是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还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村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注重从年富能力强的村民、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村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行使基层民主自治权利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一方面发挥领导作用,另一方面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和行使民主权利。村内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可以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也应该协助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驻村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遵守本村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大会所制定的村规民约。P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