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人才选拔的基本原则。
(1)察言与观行相结合的原则。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和智慧才能总是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具体的表现方式有两大类,即言语、行为。而在这两大类中,最重要的是行为。“行”主要表现于“实绩”,实绩的大小,是衡量人才的主要依据。(2)考察历史与考察现实相结合的原则。在考察人才时,对历史的考察主要是起参照作用,而决定一个人是否为人才的关键因素是人的现实表现。因此,考察工作的重点要放在现时上,以现时表现为主。总之,这一原则就是要求用全面的、发展的眼光去考察识别人才。(3)发现人才的长处与认识人才的短处相结合的原则。领导者在考察识别人才时,对其优点要认识够,对其缺点要认识透。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公正地认识人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对于考察对象的长处和短处,一定要实事求是,切忌走极端,即说某人好就完美无缺,捧到天上去了;说某人坏就一钱不值,贬到地下去了。第二,在考察人才的长处与短处时,对短处必须给予充分的认识,但同时必须以考察长处为主。(4)组织考察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对人才的考察,尤其是对干部的考察,主要要如下两个途径:一是组织考察,即由组织或人事部门对人才进行一一的考察,对每个人写出组织鉴定或决定是否任用;二是通过群众对人才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