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学校的权利。
答:依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的办学自主权主要有如下方面:
(1)依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
(4)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为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和使用本校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P292
简述学校的权利。
答:依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的办学自主权主要有如下方面:
(1)依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
(4)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为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和使用本校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P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