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以上1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