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论快乐》作者是如何阐述“快乐由精神来决定”这一人生哲理的。
首先作者从中西方对于“快乐”一词的诠释上,来阐明什么是快乐,指出它是人类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为了快活,我们甚至于愿意慢死”。然后他又驳斥了穆勒对“快乐”所做的分析,他不同意将“快乐”断然分为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并提出“一切快乐的享受都是精神的”以及“快乐是由精神来决定”的论点。为了论证这一观点,作者从日常生活的经验、推理论证等角度证明了快乐是人主观因素——精神灵魂轻松所致的。最后作者认为发现“快乐是由精神决定的”,人们就找到了战胜一切痛苦的法宝:“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作者还引用了中西方典籍中许多例证来论证“人生虽不快乐,而仍能乐观”的道理,强调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