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如下:其一,须当事人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其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其三,须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其四,须先履行一方的债务有履行的可能。
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如下:其一,须当事人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其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其三,须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其四,须先履行一方的债务有履行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