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及使用情形。
(1)概念:述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致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一、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 第二、对方当事人受有损失;第三、违反先合同义务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第四、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
(3)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主要情形: 第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第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第三、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第四、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