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英国货物买卖法关于货物所有权的规定。
具体来说,英国货物买卖法对所有权移转问题,主要是区别特定物的买卖与非特定物的买卖这两种不同的情况,分别加以规定。
第一,特定物的买卖。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第17条的规定,在特定物或已经特定化的货物买卖中,货物的所有权虚在双方当事人意图移转的时候移转于买方,即所有权何时移转于买方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旨。
第二,非特定物的买卖。非特定的货物通常是指仅凭说明进行交易的货物。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凡属凭说明买卖未经指定或未经特定化的货物,在将货物特定化之前,其所有权不移转于买方。
第三,卖方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
根据英国货物买卖法第19条的规定,在下述情况下,应认为卖方保留了对货物的处分权:
(1)卖方可以在合同条款中作出保留对货物处分权的规定。
(2)卖方可以通过提单抬头的写法表示卖方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
(3)卖方可通过对装运单据(主要是提单)的处理方法来表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