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实际全损。
按照英国《1 906年海上保险法》第57条、58条的规定,实际全 损是指由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下列四种损失情况: (1)被保险货物的实体已经完全灭失。 (2)被保险货物遭到了严重损失,已丧失了原有的用途和价值。 (3)被保险人对保险货物的所有权已无可挽回地被完全剥夺。 (4)载货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我国《海商法》规定为2个 月)仍无音讯。
简述实际全损。
按照英国《1 906年海上保险法》第57条、58条的规定,实际全 损是指由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下列四种损失情况: (1)被保险货物的实体已经完全灭失。 (2)被保险货物遭到了严重损失,已丧失了原有的用途和价值。 (3)被保险人对保险货物的所有权已无可挽回地被完全剥夺。 (4)载货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我国《海商法》规定为2个 月)仍无音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