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外贸公司进口1批零部件,经俄罗斯办理零担铁路货运入境,货物在我国国内到站后,外贸公司提货时发现运单中记载的货物发生部分短少,于是该公司拒绝收货并拒绝支付到达路段的运费。问该收货人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该收货人的做法不对。(2分)按照国际铁路联运货物到达交付规程,收货人只有在由于毁损、腐坏或其他原因致使货物质量发生变化,部分货物或全部货物不能按原用途使用时,才可拒绝领取货物。(2分)而且即使运单中记载了货物部分短少,收货人也应支付按运单中的记载应付给铁路的全部款项。(2分)所以,该外贸公司应领取货物并支付按运单中的记载应付给铁路的到达路段的所有运费。(1分)对于未交付的部分货物,该外贸公司有权按赔偿请求手续领回其按运单所支付的相应款项。(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