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的权利和义务。
发货人即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的权利和义务是:(1)发货人应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有权要求承运人按合同规定准备和配齐车辆,对于不适合安全运输的车辆,有权要求承运人调换并赔偿损失。(2)发货人应根据货物性质,保证货物附有能够保障安全的运送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因包装不良或包装不适应货物性质而导致货损、货差的,发货人应承担责任。(3)发货人托运货物时,应按规定支付各种运送费用,包括发送路的运费以及合同规定应由发货人支付的过境路费用,而且当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发货人还有义务支付本应由收货人负责的运费部分和罚款;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发货人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4)发货人托运货物时,应提供履行海关手续及其他行政机关手续的各种规定的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