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海上保险中关于免赔额的规定方式。
(1)对于部分损失绝对不予赔偿,即部分损失免赔,这种规定常用于海上船舶保险。(2)对于部分损失给予赔偿,但对未达到约定金额或百分比的部分损失不赔;而对已达到或超过约定金额或百分比的部分损失,全部给以赔偿,即按实际损失额赔偿。这种做法就是相对免赔额的规定。国际海洋货运保险关于部分损失赔偿的规定一般均采取此种做法。(3)对于部分损失给予赔偿,但对于没有超过约定的金额或百分比的部分损失不赔,保险人只赔偿超过约定金额或百分比的部分损失,这种做法就是绝对免赔额的规定,我国海洋货运保险对易损货物的部分损失一般采用绝对免赔额的做法。(4)对部分损失的赔偿无任何限制,只要是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保险公司就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