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外贸公司按CIF贸易术语出口-批货物共2000箱,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110%投保平安险,10月初货物装船后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10月15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海水侵入船舱,造成600箱货物遭遇水浸泡而报废,损失价值120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又致使400箱货物遭受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请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
应该赔偿,因为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包括了运输工具遇到意外事故的全、部分损失和运输工具遇到意外事故前后发生的由自然灾引起的部分损失,比如暴风雨致使的部分货物受到水渍。该船触礁所造成的8000美元的货损,属于平安险第2条所列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应予赔偿。触礁之前由于暴风雨造成的12000美元的货损,保险公司也应赔偿。因为,这是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也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