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食品样品的制备方法。
(1)除去非食用部分
食品检验是分析可食部分,对于通常不食用的部分,应预先予以剔除。因为在作为商品销售时,这些非食用部分往往连同出售,特别是未加工的食品。在常规剔除的植物性食品中,根据不同品种,需要剔除某些不食用的根、皮、茎、柄、叶、壳、核等;在动物性食品中,常需剔除羽毛、鳞爪、骨、胃、肠内容物、局部病灶、脓包溃疡,以及胆囊、甲状腺、皮脂腺、淋巴结等,剔除部分,在必要时应计量。
(2)除去机械杂质
一切肉眼可见的机械杂质应从食品中剔除出来,如杂草,植物种子、树叶、泥土、沙石、昆虫、竹木碎片,铁屑、玻璃等异物。
(3)均匀化处理
样品在采集时已经切碎或混匀,但还不能达到分析要求,当样品到达实验室后,应进一步进行切碎并磨细,过筛和混匀的工作。使检验样品的各部分组成均匀一致,希望达到取出其中任何一部分,都能获得相同的分析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