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慈善事业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答:(1)毫无疑问,现代慈善事业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既与法定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有联系,并构成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又与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有重大区别;(2)与政府举办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相比,慈善属于道德范围,慈善事业既是社会救助机制也是道德工程。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法定的社会保障是以稳定社会为政治基础,以财政拨款或强制性筹款为经济基础,以官营或公营机构为组织基础,以法律制度为实施基础,它与道德并无直接关系,只是法制规范的政府、社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一种强制性利益调节机制,主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是由法律明确规范的。而慈善事业虽然客观上具有社会保障的某些功能,并事实上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形式存在,但它在目标上却较法定社会保障制度多了一层弘扬助他与互助美德的宗旨,在资金来源上以捐献为主,在组织机制上是民办或私营性质,它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由于慈善事业的道德性、自愿性和民营性,它在现代社会只能构成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补充保障机制。各国的经验表明,慈善事业的功能是法定社会保障制度及其他补充保障机制所无法替代或者完全替代的,它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是不可缺少的。 p359~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