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
行政机关的特征主要有:(1)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高度政治性和权威性。(2)国家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性和从属法律性。各级行政机关都是相应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的任何活动都必须服从法律。(3)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相对独立性。行政机关拥有自身组织系统上的独立性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独立性,除受法定主体的依法监督外,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4)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社会各方面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对之进行行政管理的行政机关需要适用社会变化,灵活地改变或添置行政机构及其管理方式。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中,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能主动地富有创造性地执行法律。(5)行政机关具有统一性和层级性。国家行政机关存在若干层级,各级行政机关组成统一的行政系统,下级服从上级,中央行政机关对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有统一领导权。(6)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社会性、专业性和服务性。任何国家行政机关都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因而具有社会性。现代行政涉及许多专业知识和科技知识,因而具有专业性。在我国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实质上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