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一)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二)在内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的内容广泛。 (2)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并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一)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二)在内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的内容广泛。 (2)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并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