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司法审查的特有原则。
我国司法审查的特有原则包括:(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5)不适用调解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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