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的关系
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行政处罚三者既联系又相互区别。它们之间的联系表现在:(1)行政确认是前提。(2)在财产权发生争议时,行政确认有时通过行政裁决来表现。但是三者也有明显区别:(1)对象不同。行政确认的对象可以是合法与违 法的行为与事实,也可以是有争议或无争议 的事实;行政裁决的对象必须是有争议的事 实;行政处罚的对象则必是行政违法行为。(2) 内容不同。行政确认的内容是行政确认法律 地位、法律关系、法律事实;行政裁决的内容 是解决当事人的争议;行政处罚的内容是对 相对人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法律制裁。(3) 法律效果不同。行政确认一般不创设权利,不增加义务,不直接产生约束力与强制执行力;行政裁决与行政处罚则可以直接对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进行设定、增减、免除,当事人必须接受与履行行政裁决或行政处罚的确定内 容,否则,便产生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