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权、公义务的种类。
公权的种类。以公权的主体为标准,可以分为国家公权和相对人公权。①国家公权是指行政主体所享有的权利。a.根据其目的不同,可以分为组织权、警察权、统辖管制权、国家公有企业特权、公用负担特权、财政权、刑罚权等。b.根据其内容不同,可以分为命令权、强制权、形成权、公法上的物权支配权等。②相对人公权,即行政相对人所享有的公法上的权利,包括参政权、受益权和自由权三种。(2)公义务的种类。①以公义务的主体为标准,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公义务和相对人的公义务。②以义务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分为作为义务、不作为义务、给付义务和忍受义务。③根据其目的不同,可以分为警察义务、统辖管制义务、公用负担义务和财政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