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抽象行政行为及其特征。
抽象行政行为,可以从动态和静态两方面进行考察分析。从动态方面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从静态方面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对象的普遍性;(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3)准立法性。
简述抽象行政行为及其特征。
抽象行政行为,可以从动态和静态两方面进行考察分析。从动态方面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从静态方面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对象的普遍性;(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3)准立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