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关系。
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并且是一种数量较多的较为普遍的方式。抽象行政行为除了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外,还有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内容。但从总的数量值上看,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总值大大超过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从实际生活中,从政府法制工作的角度讲,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对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起到了必要和有效的执行作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有权机关批准也有某种补充作用,其功能效用不可低估。
简述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关系。
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并且是一种数量较多的较为普遍的方式。抽象行政行为除了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外,还有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内容。但从总的数量值上看,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总值大大超过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从实际生活中,从政府法制工作的角度讲,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对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起到了必要和有效的执行作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有权机关批准也有某种补充作用,其功能效用不可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