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合同的缔结所要遵循的原则。
适应行政需要的原则。行政机关缔结行政合同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出于行政需要。这种需要并非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而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原则精神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决定的。(2)不超越行政权限。行政机关缔结行政合同,不能超出自己管辖的事务范围和权限范围。否则,即属于无效合同。(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行政合同对于国家法律和政策明令禁止的事项不得加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就这些事项与管理相对人缔结行政合同。
简述行政合同的缔结所要遵循的原则。
适应行政需要的原则。行政机关缔结行政合同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出于行政需要。这种需要并非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而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原则精神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决定的。(2)不超越行政权限。行政机关缔结行政合同,不能超出自己管辖的事务范围和权限范围。否则,即属于无效合同。(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行政合同对于国家法律和政策明令禁止的事项不得加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就这些事项与管理相对人缔结行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