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司法审查中要采用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行政诉讼的实质和核心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所以一般情况下对于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维持,而对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则予以撤销。(2)审判权与行政权有一定的权力分工,分别由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行使,而在法定的幅度和范围内,如何酌情选择适用并作出决定属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司法机关一般不得越俎代庖,侵越行政权。(3)但是,实践中又往往发生行政机关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正是基于上述理由,行政诉讼法才确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变更。
为什么在司法审查中要采用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行政诉讼的实质和核心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所以一般情况下对于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维持,而对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则予以撤销。(2)审判权与行政权有一定的权力分工,分别由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行使,而在法定的幅度和范围内,如何酌情选择适用并作出决定属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司法机关一般不得越俎代庖,侵越行政权。(3)但是,实践中又往往发生行政机关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正是基于上述理由,行政诉讼法才确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