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侵犯人身权行政赔偿的范围。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人身权范围比较狭窄,限于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这一点表现在该法的第3条、第4条、第15条、第16条、第30条之中。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包括:(1)行政拘留;(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3)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有:(1)暴力行为;(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3)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
简述侵犯人身权行政赔偿的范围。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人身权范围比较狭窄,限于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这一点表现在该法的第3条、第4条、第15条、第16条、第30条之中。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包括:(1)行政拘留;(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3)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有:(1)暴力行为;(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3)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