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公共政策与法的异同。
公共政策与法之同:在法治国家,公共政策的制定须经过合法化这一环节,从而使政策获得法的形态.这就是政策与法常常具有同一文本和共同的形式特征的基本原因。(1)在法治国家,公共政第的制定和执行主体与法的制定和执行主体是相同的,即都是公共权力机关。(2)政策与法都是国家意志(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它们的权威性都源于国家合法地拥有强制力。(3)法和政策都是调整人的行为亦即调整社会关系的准则、标准。(4)在法治国家,法和政策的制定可以具有相同的程序。公共政策与法之异:我们可以把公共政策分成两部分:获得法的形态者和未获得法的形态者。(1)对于获得法的形态者来说,政策与法之异在于:①虽然法与政策具有同一文本,但是各自强调的重点不同,政策注重于按规则进行价值分配和资源配置:法则注重于纠察、校正价值分配和资源配置中有关各方违背既定规则的行为。政策的执行者主要是政府(即国家行政机关);法的执行者主要是国家司法机关。②法的执行过程除刑事诉讼和违宪审查外,司法机关一般不主动地加以干预,但是,恰恰是在司法机关不主动行为的这个领域里,政府却主动地进行政策实施。③法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政策,就各项具体的政策丽言,政策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往往是不对称的,即一些群体有义务而无权利,而另一些群体则有权利而无义务。④法的适用必须力求统一,因此对法律适用来说,法律明文优于法律精神、不得偏离法律的明文成为公认的原则;政策执行则强调精神优于条文、实质重于形式。⑤虽然政策和法都具有强制性,但是政策执行是“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如果没有法律依据一般不直接动用强制力;法是由国家来保证其执行的最低限度的行为规范,如果越限国家就要依法惩处。不仅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且往往直接动用国家强制力来执法。⑥政策和法都要求具有稳定性(即变动不能过于频繁)和连续性(即效力不能随意中断),但是二者相比较,政策更为灵活,能更快地应对客观形势的变动。⑦法和政策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领域都有广泛的干预。但是二者相比较,政策干预的范围更大、更深入。(2)政策的第二部分未获得法的形态者,是政策构成中更活跃、数量更庞大、内容更丰富、与社会现实联系更密切的一部分。这一部分具有上述政策的全部特质和规定性,但是其文本不具有法的特质和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