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分析公共政策渐进调整的主要原因。
(1)利益刚性的限制
一项政策一旦付诸实施,就会因为它对利益的调节而形成一定的利益结构。重大的政策调整实际上就是对既得利益的再分配,必然在一定时期对特定阶层的已建构的利益造成某种程度的损害。所以,重大的政策变动和作出引起极大损益的政策决定,往往容易导致严重的社会紧张状态,并在统治阶级内部引起分裂乃至造成冲突。而那些只是部分增减政策资源,或修正现行政策部分条款的项目,则容易在决策层达成协议。
(2)现行政策的制约
现行政策本身是政策决策的环境条件,是未来政策必须适应的重要环境或背景,政策决策很难不受到它的限制和约束。通常情况下,政策决策和制定是以现行政策为先决条件,在现行政策所允许的空间内自由选择;而且许多公共政策本身可能就是产生问题的根源,新政策所要解决的问题,往往是现行政策所衍生出来的,或者是由多个现行政策交互作用所引超的非预期结果、,可以说,没有一个决策者是在一种没有任何先决条件的原初状态下工作的,从本质上来看,任何政策包括重大创新政策都是对现行政策的某种形式的延续。
(3)公共意志的趋中
一般说来,民意也是一种正态分布,总是中间大、两头小。中间的主体部分也就是所谓的公共利益,它的变化通常不会太大。因此,在一个稳定有序运转的政治系统内,轮流执政的政党和政治领袖对于许多政策尤其是基本国策看法的差异程度是很小的。当他们在竞选中争取选票以及在其他情况下争取公民支持的时候,往往仅对政策提出渐进的、部分的修改。这也是政策制定民主化的一种表现。
(4)变革成本的约束
现行政策可能已投入巨额的资源,重大政策变动所引起的资源重新配置,往往需要付出极高的成本。因此,实际的决策并非审慎地考虑全部的政策方案,而只检讨不致造成自然、经济、组织与行政失调的方案。所以,现行政策越完善、调节能力越强的国家,政策创新的难度越大,对各种新的历史机遇的敏感性就可能越差,反应越迟钝。
(5)人类理性的局限
全面的政策变革是对决策的理性能力的严峻挑战,决策者并没有时间、资金和智慧,用以调整所有的政策方案。虽然科学技术充分发展,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的运动规律仍未具有充分的预测能力,以了解每一项政策方案的将来的后果。尤其是公共政策的决策者,经常处于多种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价值交互作用的情境下,实在难以预估每一项政策方案的成本与收益。
(6)社会稳定的需要
社会的结构是多元的,不同的群体有着不同的目标和政策要求。重大政策创新打破了现存的利益格局,必然遭遇既得利益者的反抗和他们对新政策的冷漠,并迅速激发起各种相互冲突的、强烈的、新的社会需求,这将极大地加剧决策体制的负重程度,并在它难以承受的时候,出现制度疲劳,形成整体的制度性危机。因此,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获取社会支持,通常希望保持现行的计划,而不愿意从事全面性的政策变革。而不断的渐进调整式的政策变动,相对于激进式的革命,应该是人类解决社会公共问题、寻求社会合作和社会完善的更加成熟的理性表现。